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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公布6起烟花爆竹全链条“打非治违”典型案例

2026-11-07 15:56   海报新闻

  2026年3月,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线索对某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现场核查,发现该企业于2025年12月、2026年1月分两次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已过期的杜某百货商行销售烟花爆竹,违法所得5387.5元;该企业于2026年1月向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美某百货商行、富某百货商行销售烟花爆竹,均已退回,无违法所得,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该企业作出3.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杜某百货商行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已过期未重新申领,继续经营烟花爆竹,获利2000元,其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其作出“5.68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没收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政处罚。鉴于美某百货商行、富某百货商行系初次违法,违法行为显著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在执法人员发现前主动退回涉案烟花爆竹,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其教育引导。

  案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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