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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发布

2025-07-24 10:27   河东区教育和体育局

  (六)全面强化监督问责。各学校是招生工作的主体,学校校长是本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要求,严格规范招生行为,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本方案精神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收费规定,不得擅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区教体局将完善违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各中小学招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及个人,将依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的处罚。

  河东区教体局中小学招生工作日咨询电话:8383236、8388117。

  附件:1.河东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一览表

  2.河东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表

  3.河东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4.河东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招生范围一览表

  5.河东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初中)招生范围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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