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河东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发布

2025-07-24 10:27   河东区教育和体育局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失学辍学儿童少年比对机制,对于失学辍学儿童,学校要联合镇街政府和村居(社区)第一时间向法定监护人下达复学通知书,告知法定责任义务。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要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明确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尤其要关注留守儿童、困难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厌学儿童等隐形失辍学群体未成年人为重点,积极会同各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和完善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严防适龄儿童少年“漏管失控”,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努力实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动态清零”“常态清零”。严禁以“国学班”“诗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确因身体健康等原因需暂缓入学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向片区学校申请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获批准后方可缓学。各学校要认真开展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摸底排查工作,对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实行实时监测、分类登记、精准施策、及时劝返,确保小学适龄儿童新生及时入学、小学毕业全部升入初中,分类摸底排查情况于10月1日前书面报区教体局。

  (六)规范日常管理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