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时隔13年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强化非法改装车辆和“飙车”“炸街”管理
2025-07-31 17:46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
《决定》精准施策,综合治理,补齐交通事故高发领域制度空白。对于导致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频发的渣土车违规驾驶、大型车辆强行右转、滑板车违法上路以及快递外卖车辆监管缺失的问题,作出规定:“大型客车、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和公共汽车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车辆,右转弯时应当停车观察后通行”“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和滑板车、平衡车、独轮车等器械”。
《决定》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道路和交通流量等情况,划定动力驱动三轮车、四轮车等车辆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的区域和时段,规定运输砂石、渣土、土方、建筑废弃物等散装物料车辆行驶线路、时段和限速标准”和邮政、快递、代驾、外卖配送等企业应当“对多次出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从业人员加强约束”的内容。
强化对非法改装车辆和“飙车”“炸街”等行为的管理
《决定》强化对非法改装车辆和“飙车”“炸街”等问题行为的管理,这些违法行为社会影响面广,屡禁不止,需要加强规范。
《决定》明确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非机动车。对依法需要登记的非机动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拼装,不得改装其动力装置、速度装置,不得加装影响行驶安全的装置。自行车、人力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建立有效协作联动机制,对拼装和非法改装、加装的行为,按照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