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时隔13年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强化非法改装车辆和“飙车”“炸街”管理
2025-07-31 17:46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
对非法改装机动车问题,《决定》结合《山东省机动车非法改装治理和噪声污染防治规定》的相关制度,规定:“改装机动车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加装机动车涡轮, 不得擅自改动燃油管路、排气管和消音装置,不得擅自从事其他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活动”,并规定了机动车“不得追逐竞驶”的内容。
增加“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规定
交通安全管理执法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要强化教育功能,坚持文明执法。《决定》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机动车在禁止停车的道路或者其他妨碍交通的地点停车的,应当先实施语音告知提醒,劝其在规定时限内驶离;机动车未在规定时限内驶离的,依法予以处罚”。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记者杨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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