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坑指南!山东公安:这些“好事”可能让你变成“电诈工具人”
2025-08-05 17:56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 周凌峰 报道
8月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纵深推进反诈三年行动,以务实举措筑牢民生防线情况。海报新闻记者从会上获悉,当前犯罪分子不单单是针对群众实施诈骗,还会诱导群众去参与一些涉诈违法犯罪行为,这种行为就是经常提到的“电诈工具人”,它是对帮助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人员的统称。
山东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总队长靖涛表示,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中,电诈分子为采取分散赃款、伪装诈骗电话、冒用账号等手段来支撑实施诈骗、规避公安机关打击处理,便大肆收购、获取电话卡、银行卡和个人信息,发展“跑分”洗钱、推广引流等网络黑灰产,利用多种手段利诱蒙骗普通群众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成为电诈“工具人”。
“电诈工具人”表现形式多种多样,重点揭示四类:
一是资金转移与支付工具类。犯罪分子以“发放扶贫款帮扶金”“代刷流水冲业绩”等为诱饵,引导群众特别是农村地区人员、老年人,通过手机银行、ATM机取现和转账,或骗取支付宝、微信等实名支付账户用于接收、转移诈骗资金。
二是“两卡”租售及通讯技术支持类。犯罪分子以“办卡给补贴”“包装贷款资质”等为诱饵,引导群众开办和租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或利用“高新技术兼职”诱使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学生架设GOIP等涉诈设备为境外诈骗提供通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