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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

2025-08-06 16:30   新华社

  17.规范工作机制、挂牌和证明事项。精简整合党政机关和群团组织设立的各类村(社区)工作机制,未经省级党委和政府批准,不得要求村级组织设立各类领导小组、委员会、工作站、协会等工作机构并挂牌、配备力量。省级党委和政府统一规定村(社区)挂牌数量、名称和式样,除法定挂牌外不得增加。党政机关和群团组织不得要求村(社区)出具缺乏法定依据的证明事项,原则上取消金融机构、社会组织等要求村(社区)出具的证明事项。

  18.依法依规确定基层信访工作职责。不得简单以信访数量的多少评价基层信访工作,对已经复核的信访事项和已经依法终结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不进行排名、通报、考核、问责,使基层将更多精力放到推动矛盾排查化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上来。

  七、规范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

  19.精简种类数量。大幅减少各种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新增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以及“城市”、“之乡”、“基地”等授牌命名活动。市县级党政机关和群团组织以及乡镇(街道)不开展创建示范活动。不搞创建结果排名。

  20.注重创建示范实效。创建示范活动不得脱离地方资源禀赋条件和产业发展实际,不得搞“运动式”、“作秀式”、“一阵风”,不对氛围营造提要求,不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参与创建示范活动的单位应当坚持节俭办事,杜绝浪费,不得举债搞创建。创建示范活动不得收取费用,不得以搞合作、拉赞助等方式变相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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