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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12字评论被行拘五天,律师:正常批评,不应被过度解读

2025-08-08 20:39   九派新闻

  据大象新闻报道,2023年7月,湖南湘阴人肖新良在一段30秒的消防车救援视频下发布了12字评论,视频字幕显示有人坠楼,他下意识地认为,有人坠楼是因为楼房建筑质量不达标。于是,他在评论区留言:“还在搞豆腐渣工程,统一招牌?”结果,湖南湘阴县公安局以“不实言论”“在网络上起哄闹事”,构成寻衅滋事为由,将湘阴人肖新良处行政拘留五日。

当事人肖新良发布的跟帖评论。图/大象新闻

  肖新良对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不服,被释放后便向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2023年12月27日,汨罗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做出了“驳回肖新良的诉讼请求”的判决。汨罗市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中指出,“肖新良发表的评论意见与他人的恶意诋毁评论点赞具有延伸性、扩展性,对湘阴县委县政府及领导个人产生了一致性的负面政治影响”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构成寻衅滋事。

  肖新良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向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4年4月1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作出判决,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从2023年7月开始,49岁的肖新良在经历了2次上诉,3次判决之后,终于“翻案”。2025年6月2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判决:“原一、二审判决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应予撤销。”至此,肖新良曾接受的行政处罚被撤销,并获赔人身自由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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