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12类禁行行为、强化信息公开 临沂电梯安全有了“硬规矩”
2025-08-14 16:09 大众网
大众网记者 王艳彩 临沂报道

电梯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临沂市电梯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5年6月30日经临沂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并于2025年7月31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8月14日上午,临沂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详细介绍了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补充上位法的有关规定,不分章节,共三十四条,第1-6条,规定了立法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立法原则、政府及部门职责、安全宣传等;第7-9条,规定了电梯信息化应用、“保险+服务”、行业自律等;第10-15条,规定了电梯的安装、加装、质保及电梯相关设施的配置;第16-19条,规定了电梯使用单位的确定、义务及变更;第20-23条,规定了电梯乘用人、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义务和禁止性行为;第24-30条,规定了电梯的检验检测、安全评估、修理改造资金筹集、监督检查和应急处置;第31-33条,对违反条例行为设置了法律责任;第34条,规定了实施时间。
条例立足临沂市实际,围绕多方协同发力维护电梯安全进行制度设计,主要内容和特点体现在四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