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教室里的摄像头当成“直播间镜头”,违法吗?
2025-08-15 07:48 法制日报
平台是否承担法律责任需结合两方面判断。首先,平台未采取打码、限流等措施,可能未履行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义务。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传播“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若平台对侵权内容明知或应知,却未及时采取打码、限流、下架等措施,则可能构成帮助侵权,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其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第一千一百九十六条提到,网络侵权案件中,若平台已建立便捷投诉渠道并履行“通知-删除”义务(例如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可能免除责任。但结合晚自习直播累计点赞和在看数量,平台对高风险内容的主动审核义务未被充分履行,被认定免责的难度较大。
3.被侵权学生可通过哪些途径主张权利?
被侵权学生可通过以下法律途径主张权利:
(1)直接与复读机构协商,要求立即停止直播、删除已发布内容,并赔偿损失。
(2)进行行政投诉和网络举报。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投诉,要求机构停止直播并整改,或者通过网站平台内的举报途径、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网站平台属地网信部门等举报违规账号及内容,要求平台删除侵权视频。
(3)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保护)、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财产损失赔偿)、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精神损害赔偿)等相关法律条文,学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复读机构及平台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法制日报)
责编:于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