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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泰山区中小学招生方案公布

2025-08-15 09:17   大众网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现就做好泰山区2025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生入学规定

  1.小学入学年龄。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根据我区目前教育资源实际情况,各小学不得接收未到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

  2.延缓入学规定。2025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泰山区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法定监护人)须于8月17日至8月18日期间,通过“爱山东”手机APP登录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提交申请延缓入学的有关材料(泰山区义务教育段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户口簿、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或残疾证等材料照片),由泰山区教体局审批。非身体原因不得擅自延缓适龄儿童入学。父母(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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