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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泰山区中小学招生方案公布

2025-08-15 09:17   大众网

  说明:申报完学区学校后,自愿选择是否申报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根据报名情况选择录取方式。超出招生计划,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未超出招生计划,全员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继续参加公办学校的招生。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招收未参与平台报名、未被平台录取的学生,全员录取或派位录取即为建籍依据,不得违规接收借读学生,出现“人籍不一致”。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公办学校招生录取。多胞胎家庭子女报同一所民办学校的,平台报名成功后,到泰山区教体局招生办公点(泰安东岳中学南院小学部)进行多胞胎登记。

  (4)录取办法:学校依据划定的学区,根据报名适龄儿童的情况,分类分批依次录取。

  ①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学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②非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学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③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泰山区无自有住宅但是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学校学区内有自有住宅的(三代同住,三代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三代证明材料);

  ④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法定监护人)确实在泰山区无自有住宅且长期租住在学校学区内。所在学区学校能够容纳的情况下,可结合学位情况、房屋租赁备案合同时间长短依次录取;如不能容纳,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的原则,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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