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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周报名!德州一地事业单位招聘

2025-08-17 06:58   平原县政府网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无异议,报请县政府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实行备案管理,在职称考评、岗位聘用、考核奖惩、薪酬分配、社会保险、管理使用等方面,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同工同酬、同等待遇。

  新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计划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联系方式:郭老师  18253477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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