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重庆一小区16个“违规车位”卖了超百万元,有业主称车位已买十几年,官方:开发商钻空子,正协商处理

2025-08-19 06:31   封面新闻

  “如果开发商未履行报备义务擅自增设车位,属于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可能会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处建设工程造价5%~10%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付建还表示,如果开发商在销售车位时,没有向业主告知车位的真实情况,如隐瞒车位是后期违规增加的事实,提供的竣工图纸与实际不符,那么开发商可能构成欺诈销售,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如果业主认为政府部门在审核监管过程中存在失责行为,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政府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业主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赔偿业主的损失。”

  来源:封面新闻

  

责编:高雪婷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