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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量财经丨辟谣“房东税”!山东税务解答热线:并非新增税种,租房备案缴税一直存在

2025-08-19 08:43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 杜郑敏 报道

  近期,多家自媒体消息称,“房东税”要随着《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9月15日的落地而正式实施,相关词条也冲上热搜。

  话题的由来,源于《条例》的相关规定。第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规定,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等方式将住房租赁合同向租赁住房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条例》第三十条则提到,“房管部门应当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开展合同备案、租赁住房信息管理、统计监测等管理与服务,并与民政、自然资源、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金融管理、公安、税务、统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虽然该《条例》明确并未规定增加税种,但仍有人过度解读,认为文件的出台,或意味着税费的增加。由于这些税费直接向出租者征收,也被统称为“房东税”。

图片来源 视觉中国

  对此,18日海报新闻记者联系到山东税务解答热线求证,工作人员表示:“房东出租房屋本身就涉及缴纳税费,这项政策一直都在执行,至于‘9月15日要开始缴纳房东税’这一说法,我们这边并没有接到相关政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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