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π丨博山法院博山法庭:温情调解抚养费纠纷,让父爱“归位”
2025-08-19 16:15 博山法院
编者按
案件无小事,事事连民心。近年来,淄博法院干警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践行“如我在诉” ,做实为人民司法。他们倾听群众心声,化解矛盾纠纷,用行动诠释司法为民的初心与担当。即日起,淄博中院微信公众号开设【调解π】专栏,数学符号π(无限不循环)象征调解的无限可能性,专栏聚焦淄博法院干警在调解工作中的生动实践,通过一个个真实的故事,为您展现法院干警们带着良知释法说理、带着感情答疑解惑,用情理法解开纠纷的闪光瞬间。
近日,博山法院博山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016年1月,原告的母亲与父亲经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原告由母亲直接抚养,父亲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但原告的父亲仅支付抚养费不到一年便拒不支付,为维护自身权益,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父亲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并每月按时支付后续抚养费。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郑敏第一时间与当事人沟通,了解到原告随母亲一直居住外地,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郑敏多次进行线上调解,但原告的父亲均以无固定收入、无法支付拖欠抚养费为由消极对待,为此双方争执不下,情绪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