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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枣庄这些人可以领

  “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是什么?

  民政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将为中度以上失能老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这是我国首次在国家层面以消费补贴形式,来支持失能老年人的照护服务。其中,山东省是首批试点省份之一,项目实施期限为12个自然月。省民政厅副厅长张志毅介绍,项目旨在通过财政资金支持,对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购买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给予相应补贴。一方面更好满足失能老年人照护刚需、减轻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支付压力,另一方面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带动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据估算,山东有60万左右老年人处于中度以上失能状态,为尽快让失能老年人享受更加普惠优质、可感可及的养老服务,更好提振养老服务消费,山东扎实推进项目实施,首张优惠券已于今年7月在青岛发出。

  谁能领?

  补贴对象主要面向山东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无论户籍地址是否在山东,只要长期居住在山东,而且经评估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等级的老年人,就可以参与这项补贴活动。同时,为了避免部分老年人重复享受补助,有三类老年人不能参加这次活动:一是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的,二是正在享受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的,三是正在享受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

  怎么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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