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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市场监管领域涉旅执法典型案例

2025-08-20 19:13   日照市市场监管局

  案例5.日照市东港区李家台某恋渔家使用不合格电子秤案

  2025年7月7日,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日照市东港区李家台某恋渔家使用计量不准电子秤。根据投诉,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涉案电子秤经日照市计量科学研究院检定,判定为不合格。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不合格电子秤1台、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6.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某庭芳民宿酒店未按规定在显著位置或者以显著方式标明其真实名称案

  2025年5月28日,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其在外卖平台订购该店外卖,平台登记信息与商家实际配送信息不符。经查,当事人平台登记信息为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某庭芳民宿酒店,实际外卖制作店铺为日照某海民宿酒店。

  当事人通过网络提供商品,未按规定在网络平台店铺显著位置或者以显著方式标明其真实名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责编:赵洪芝
审签:张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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