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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上硝烟·一张报纸的抗战⑫丨一桩刑事案件的公开审理

2025-08-22 06:56   大众新闻·大众日报

  《改进司法工作纲要》提出,为适应敌后环境,完成三级三审,在县一级设立司法处,为民刑诉讼第一审机关,专署一级设地方法院,为民刑诉讼第二审机关,全省在高等法院未正式设立之前,暂设高级审判处,为民刑诉讼第三审机关。为便于穷苦百姓诉讼,《纲要》规定,一律暂时免收诉讼费。

  高级审判处接案后,认为案情重大的,决定由省公安总局重新侦察。侦察加上审讯终将案情查明。

  李兆全1940年曾任东窝子村村长,村民李庆藩的父亲拒交给养,李兆全就向区里提起了控诉,李父畏惧潜逃,区公所就将李庆藩扣押,李庆藩对李兆全从此怀恨在心。不久之后,村长改由李庆藩的弟弟李庆爵担任,李庆爵在任期间贪污公粮,又是被李兆全发现的,并领导村民清算公账,令李庆爵追缴公粮1200斤,区公所因此将李庆爵拘押。李庆爵被释放后,两度与哥哥商量,要哥哥李庆藩想办法杀了李兆全,还答应出一部分钱。

  李庆藩先找村民李献俊密商,答应事成之后给李献俊三五百元酬金。之后,觉得人手不够,5月12日二人又一起去找村民李从印加入,这天李献俊给了李从印一支驳壳枪。第二天,李献俊等三人一起将李兆全诱骗到村西头,李献俊向李兆全连打三枪。

  此案为公开审理,高级审判处向各界代表发放了旁听证。章欣潮领到的是第17号旁听证,他走进法庭,看见旁听席上已坐满各机关、团体代表,名流士绅及该案有关人的家属。

  上午10点法庭正式开始审理,全场寂静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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