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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二十条新政培育建筑业新质生产力,智能建造迎重大利好

2025-08-28 12:01   海报新闻

  《若干意见》提出了系统的发展目标和实施路径。根据前期规划,到2025年末,我省将培育30家以上智能建造骨干企业,累计打造200个以上智能建造试点企业和项目,适宜技术在大中型建筑工程项目中应用占比达到30%,智能建造应用场景实现16市全覆盖。

  在资金支持方面,山东将重点对集聚区内数字设计、智能建造设备装备研发及制造、智能生产等领域的优质项目,通过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按照市场化方式给予支持。

  税收优惠政策同样引人关注。对企业发生的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按有关规定享受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这一政策将有效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使用智能设备的积极性。

  在应用推广方面,新出让地块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项目,支持在建设条件意见书中要求企业应用智能建造技术。这将大大提升企业参与智能建造的积极性。

  人才培养新模式,打造产业人才高地

  人才是智能建造发展的关键因素。《若干意见》多方面部署了智能建造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山东将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等共建智能建造产业学院,定向开设BIM建模、建筑机器人和智能设备运维、无人(5G)塔机操作等紧缺课程。

  山东还将实施一批培养智能建造高技能人才的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项目,并择优给予资金奖励。在激励机制方面,强化领军人才激励,打造卓越工程师团队,设立专家、技能大师工作站,推动智能建造领域核心技术攻关,按规定给予平台资金支持及绩效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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