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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选聘滨州市第三批知识产权案件技术调查官的通告

2025-08-29 09:14   滨州市场监管

  滨州市知识产权案件技术调查官制度实施以来,在协助查明技术事实、提高行政裁决质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滨州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技术调查官选聘和管理办法》(滨市监知保字〔2023〕20号)要求,前期聘任技术调查官任期已满,为保障工作延续性,同时为适应新形势下知识产权保护需求,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在续聘前期技术调查官基础上,公开选聘第三批技术调查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征集范围

  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相关领域的技术人员(市内外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已入选前两批滨州市专利侵权行政裁决技术调查官人员无需申报。

  遴选条件

  (一)遴选方式

  技术调查官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及定向邀请的方式择优产生。采取个人自荐方式的,应经本人所在单位审核同意;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德才兼备,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5年以上机械、化工、光学、材料、电子信息、计算机、医药、生物等技术领域生产、设计、研发或专利撰写、审查工作经验。或具有5年以上知识产权执法保护、调解仲裁、司法审判等相关从业经历,并且在所从事工作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技术人员。

  4.具有专利预审员、专利审查员和专利代理师资格的可优先考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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