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选聘滨州市第三批知识产权案件技术调查官的通告
2025-08-29 09:14 滨州市场监管
(三)不能申报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因违法违纪被解除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3.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不适宜担任技术调查官的情形。
工作职责
(一)对技术事实的争议焦点以及调查范围、顺序、方法等提出建议。
(二)参与调查取证,并对其方法、步骤和注意事项等提出意见。
(三)参与询问、口头审理。
(四)就案件所涉技术问题提出技术调查意见,技术调查意见由技术调查官独立出具并签名,不对外公开。
(五)协助行政裁决办案人员组织鉴定人、相关技术领域的专业人员提出意见。
(六)列席合议组有关会议。
(七)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技术调查官由本人申请,如实填写《滨州市知识产权案件技术调查官申请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附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能证明其专业能力的材料复印件以及已担任其他技术调查官的证明材料。申请人须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二)申报方式。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本辖区申报初审工作,汇总后报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科邮箱。市直有关单位、市属企业、驻滨高校及外省、市人员将申报材料直接报滨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科邮箱。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拟聘任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