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406套!市北区2025年公租房配租公告发布,明确申请范围、流程及租金标准

2025-09-02 15:20   大众网

  2.签订租赁合同。实物配租家庭确定配租房屋后,在规定时间内(时间另行通知)持《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定位通知单》和身份证到市北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单位签订《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交纳房屋租金,并办理入住。

  特别提示:申请本次实物配租,并且已进入正式及候补入围名单的家庭,因个人原因放弃选房或选房后不签订租赁合同或逾期不办理入住手续的家庭视为自动退出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自放弃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物配租。

  五、监督举报电话

  市北区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83838622;

  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82681116

  

责编:杨淑淇
审签:李佳宁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