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法治稳定性增强发展确定性,让广大民营企业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决定》共19条,坚持问题导向,把政策落实作为着力点。当前,各项惠企政策落实不到位和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是企业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决定》对政策落实作出明确规定。对全市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产业转型升级动力不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细化措施和提出意见。在推动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方面,《决定》提出坚持党建统领不动摇,坚持工作中找问题、党建上找原因、政策中找办法,发挥好党建对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统领作用;强化支持措施,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新兴产业规模化、特色产业园区化、未来产业协同化;政府部门落实工作责任,优化高标准政务服务环境,狠抓政策落地和工作落实,全力加快推动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人大监督,人大代表要发挥联系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优势,积极提出相关的意见建议,为推动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责编:卢志强
审签:张 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