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小学阶段哪些要收费?跟着《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划重点
2025-09-08 19:49 大众新闻
9月1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规范中小学收费管理。《管理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举办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明确中小学收费项目包括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学校招生简章应写明学校性质、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学费、同等住宿条件的住宿费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和就低原则执行,收费标准上涨的只限新生;降低的,老生新生一起执行降低后的标准。
逐项看各收费项目:
学费方面,义务教育学费、杂费等费用减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公办高中的学费标准按照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和受教育者合理分担的原则确定,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实行学费动态管理机制,原则上每3—5年核定一次收费标准。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的学费标准根据学校办学水平、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
住宿费标准按照成本补偿原则确定。
服务性收费是指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学校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其法定代理人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包括伙食费、校车服务费、补办证卡工本费、课后服务费(限义务教育阶段)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