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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丨2025年临沂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第三批次)通告

2025-09-09 13:52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后,各认定机构需对申请人的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依据审核及核查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将通过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送达申请人,请网上报名时准确填写收件人姓名、电话、邮寄地址。

  邮寄领取2025年10月24日(含)前寄出,邮件包含一本《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现场领取2025年10月27日-28日(9:00—12:00,14:30—17:30),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领取地点(详见附件3)领取。确有特殊情况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需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书面委托书到领取地点领取。因个人原因未及时领取证书导致证书丢失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其他事项

  (一)在报名前,要认真阅读认定公告及相关附件提示,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网上申报、体格检查和提交材料等,以免错过工作安排。考生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改及申报的,系统将自动关闭,认定机构无法受理,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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