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交警提醒:“失驾”仍再驾?再驾有代价!
2025-09-09 16:46 北城交警
由于侥幸心理作祟,部分“失驾”人员继续违法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在无视法律的同时也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隐患。
9月4日9时53分,临沂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兰山区北城新区大队站台中队在朱七路巡逻时发现一辆小型越野客车行迹可疑,遂拦停该车进行检查,当执勤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时,驾驶员支支吾吾始终拿不出有效驾驶证。
执勤民警随即查询相关信息,发现该车驾驶员袁某的驾驶证在2025年5月份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在证据面前驾驶员袁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坦诚虽然明知自己不能开车但依然心存侥幸,没想到还是被交警查获。
最终,执勤民警对驾驶员袁某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对驾驶员袁某实施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
9月4日11时40分,临沂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兰山区北城新区大队枣园中队在辖区开展重点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接到平台预警:一辆鲁WW***2的黑色小型轿车存在多条交通违法行为,执勤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研判分析,在锁定嫌疑车辆相关信息后,于蒙山北路与永安路会路口进行布控拦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