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花2万拍下了玛莎拉蒂,没想到是“玛莎款老头乐”?律师解读
2025-09-11 08:23 法治日报
那么,该拍卖合同是否因重大误解或欺诈而可撤销?拍卖机构未说明车辆属性,是否构成违约或欺诈?消费者能否主张“误导性宣传”要求退款或赔偿?玛莎款“老头乐”使用玛莎拉蒂近似商标,构成商标侵权吗?
一起来看《》律师专家库成员、华商律师事务所执委会主任、党委书记曾铁山律师的专业解读!
1、该拍卖合同是否因重大误解或欺诈而可撤销?拍卖机构未明确告知车辆真实属性,是否构成违约或欺诈?
曾铁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消费者基于重大误解或因拍卖机构存在欺诈手段使得消费者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消费者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消费者因拍卖机构不当的宣传对拍卖标的物的本质和性质产生误解,误将不能正常上牌、上路行驶的玛莎款“老头乐”误认为玛莎拉蒂牌新能源汽车,无法实现其将手动挡汽车更换为自动挡汽车之合同根本目的,该拍卖合同可以重大误解为由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拍卖机构如明知车辆为“老头乐”却故意隐瞒车辆的真实属性,通过高度相似、足以使人混淆的宣传方式拍卖车辆,诱使消费者做出错误意思表示,依法构成欺诈行为,消费者同样可以此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
2、拍卖机构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是否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消费者能否以“误导性宣传”为由主张退款或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