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兽区内下车吵架老虎就在几米外,专家建议:“黑名单”全国联通惩戒不文明行为人
2025-09-13 08:03 法治日报
早在2015年,原国家旅游局就印发了《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16年修订为《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将9种在境内外旅游过程中发生的因违反境内外法律法规、公序良俗,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同时规定“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形成后,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可将“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向社会公布。
近年来,多地旅游热门城市也陆续出台相关规定,对不文明行为进行规制。例如,《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文明行为的决定》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建立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制度,对常见的、突出的不文明行为实施重点治理。
既然有相关规定,为何旅游不文明行为还是时有发生?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教授傅林放告诉记者,虽然《办法》规定将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但由于“不文明”是一个道德概念,而非法律概念,其表现形式多样,大多数不文明行为并不违法,只能从道德层面谴责或者制止,难以从法律角度进行处理,比如公共场合大声喧哗等行为,所以治理效果较为有限。
“《办法》主要是‘记录’,其威慑效果远不及行政处罚,何况还有更多社会影响不严重的不文明行为,本就不在‘记录’范围内。因此对旅游不文明行为的治理,不能仅寄希望于一个办法。”傅林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