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高管为三家银行揽储受贿近千万元,保险员工充当中介抽成近四成
2025-09-16 09:30 华夏时报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保险员工“帮忙”揽储并非孤例。
早在2012年就有媒体揭露,保险公司分公司为银行提供“帮忙资金”,特别是在月末、季末、年末等时点上,助银行一臂之力,而银行也会在销售银保产品时尽量倾向于“帮了忙”的保险公司。
在袁帅看来,这种“合作”背后潜藏着多重风险。不仅破坏了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扭曲了资源配置,使得资金可能并非流向最有效率或最需要的地方,还成为权力与金钱交易的温床,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和社会公正。
王怀涛也指出,这背后隐藏多重法律风险。“保险公司员工‘帮忙’拉存款,表面是业务协同,实质多因利益勾兑,一旦穿透资金去向与对价安排,往往伴随刑事、行政与民事多重风险。”
“如本案所示,若保险公司人员为银行拉存款而向公职人员输送利益,可能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或行贿罪;收受方则涉嫌受贿罪。其次,如果客户经理解释资金来源不实,或擅自承诺高息、私下签订抽屉协议,可能触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刑事风险。”他接着补充道,银行若默许“第三方”以利益输送方式揽储,违反《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关于“不得高息揽储、不得账外经营”的规定;保险公司也违反《保险法》关于禁止给予保险合同以外利益的要求,均可能被监管机构处以罚款、暂停业务乃至吊销许可证。最后,资金链条若涉及多层转账、虚假贸易背景,极易被认定为可疑交易,触发《反洗钱法》项下的报告义务及后续调查。
华夏时报记者 李明会 北京报道
来源:华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