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典型案例⑩丨福建省泉州市某公司销售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型号核准的对讲机案
2025-09-17 16:18 “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微信公众号
第七十八条销售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应当取得型号核准而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销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销售的设备货值10%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并处违法销售的设备货值10%以上30%以下的罚款。
(二)执法示范点
严格执法维护市场秩序。福建省泉州无线电管理机构在接到违法线索后,迅速核实并依法开展查处。通过对当事人的宣传教育,经过现场检查、勘验和询问,当事人承认违法事实并按要求开展整改,有效维护了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的秩序。
为企业的合规经营提供指引。福建省泉州无线电管理机构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注重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一并提供合规建议,以“主动精准”服务代替简单的“一罚了之”,帮助企业明晰“为什么不能做”“将来要怎么做”等疑问,克服“成长的烦恼”,最大程度激发新动能,用“新监管”助力新业态蓬勃发展。
责编:李 敏
审签:于明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