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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典型案例⑨丨河北省某电子经营部销售非法信号屏蔽器案

  第四十八条销售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应当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销售备案。不得销售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标注型号核准代码的无线电发射设备。

  第七十八条销售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应当取得型号核准而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销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销售的设备货值10%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并处违法销售的设备货值10%以上30%以下的罚款。

  (二)执法示范点

  深挖线索,加强源头治理。河北省无线电管理机构严格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安排部署,严格依法查处非法设置、使用、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等违法行为。执法过程中,无线电管理机构注重深挖扩线、追踪源头,坚持对违法线索“一追到底”,依法查处相关违法销售企业,通过加强两地协作和多部门联合执法,为今后同类案件的查处提供了借鉴。

  部门协同,形成监管合力。按照《河北省打击治理利用无线电发射设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协作机制》,无线电管理机构加强联合执法和协作配合,特别是在重大活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常态化联合执法,重点防范未经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流入市场,严厉打击和预防利用无线电发射设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确保“能联尽联、应联必联”,形成监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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