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典型案例③丨河南省许昌市某医院擅自设置、使用广播电台案
2025-09-17 16:27 “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微信公众号
第七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或者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从事诈骗等违法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执法示范点
技术手段与依法行政相结合,提升执法效能。许昌无线电管理机构严格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安排部署,持续保持对“黑广播”“伪基站”“GOIP”违法犯罪高压严打态势,通过电磁环境分析、区域信号排查及设备开关机试验,精准定位违规信号源并锁定证据链,形成“监测-定位-查处”闭环、技术手段与法律法规的双向支撑,既保障执法科学性,又强化了执法公信力。
以案释法推动普法教育,强化源头治理。本案中,执法人员通过现场讲解无线电设备合规使用规范、违规后果及典型案例,向涉案单位负责人普及法律知识,注重将执法过程转化为普法场景。这种“执法+普法”的模式,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又以直观方式引导公众树立依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从源头减少因法律认知不足导致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