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爸”请育儿假引纠纷,“有假难休”如何破解?
2025-09-18 06:41 工人日报
“育儿假被定位为带薪假期,但假期成本尚未得到合理分担。”李凌云分析称,按照大多数地区的规定,育儿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来发放,且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对待。此外还要考虑到,部分省份要求,如果劳动者有不止一个0~3岁的子女,育儿假可以叠加,这就意味着企业的用工成本更高。而在婚假、生育假等假期纷纷加码的背景下,用人单位的积极性自然不足。
在法律规范层面,李凌云告诉记者,不少省份在地方法规中将育儿假设定为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而有的地方赋予用人单位自主决定权,还有的地区仅将育儿假作为一个“倡导性”“鼓励性”政策。在强制推行育儿假的省份中,很多也并未列明用人单位不给假须承担的不利后果和法律风险,仅要求当地政府、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改正。“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只依赖企业自觉执行,育儿假恐沦为‘纸面福利’。”李凌云说。
对于男职工请育儿假面临的现实困境,西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复卫向《工人日报》记者表示,国家之所以推出育儿假,除了希望提升生育意愿、减轻抚育压力之外,另一个初衷便是保障男性育儿权利,鼓励男性承担育儿责任。这不仅有利于父亲更多地参与孩子成长,也有助于减少雇主性别偏见,为女性营造更加公平的职场环境。但现实中,受传统性别分工模式的影响,一些企业认为,母亲是0~3岁婴幼儿的主要照护者,故对男职工休育儿假表现出不理解或抵触。
“若育儿假在执行中被异化为女性专属,恐怕会加剧职场的性别歧视,不利于就业平等,也会使父职缺位,这显然与政策初衷背道而驰,必须予以纠正。”杨复卫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