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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将从今秋起试行中小学“春秋假”,还有多地发文鼓励

2025-09-18 14:15   澎湃新闻

  9月16日,商务部等9部门对外发布了《关于扩大服务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措施》),提出五方面19条举措。其中,第十三条指出:优化学生假期安排,完善配套政策。在放假总天数和教学时间总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气候条件、生产安排、职工带薪休假制度落实等因素,科学调整每学年的教学和放假时间,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相应缩短寒暑假时间,增加旅游出行等服务消费时间。

  此前全国多地已开始探索实施春秋假。

  8月25日,湖北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春秋假工作的通知》,明确全州义务教育学校每年春季学期放1次春假,秋季学期放1次秋假。春假和秋假时长均不少于1周,原则上与法定节假日或双休日衔接,连续安排。具体时间由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自主确定。幼儿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参照执行。

  8月11日,广东佛山市教育局印发《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春秋假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2025-2026学年将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春秋假试点。其中秋假安排在11月12日-14日,共三天;春假安排在“五一”假期前后,共两天,具体时间待国务院公布2026年节假日放假安排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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