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首部!《济南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0月1日起施行
2025-09-19 07:01 大众新闻·大众日报
让停放在地下一层的电动自行车“搬家”,曾是济南高新区绿城玉兰花园10号楼住户的集体心声。除了进出不便,居民还心存“每晚睡在炸弹上”的担忧。转机出现在去年2月底,随着小区公告栏贴出济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济南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发布的《关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法律责任的通告》,长期“住在”楼里的电动自行车,一夜全“搬家”了。“去年,国家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重点针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不足、违规停放充电和非法改装等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我们探索并总结的许多工作经验与方法,也被吸纳到规定之中。”林帅说。
规定中有关电动自行车安家的要求,让小区物业有了“与业主沟通的底气”。济南某小区物业经理吉金海直言,虽然电动自行车进楼现象已很少见,但遇到个别态度强硬蛮横的业主,也只能以劝阻为主。如今,规定写明,物业服务人发现电动车使用者违规停放、乱拉电线、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者蓄电池进入乘客电梯等行为的,应当进行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之前不少小区也给电动自行车“安了家”,为什么“入住率”不高呢?充电费用高,是许多小区居民更倾向入户充电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