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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三方面发力促进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高质量发展

2024-09-12 15:37   大众网

  创新完善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价方式。去年年底,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山东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办法(试行)》(鲁农法字〔2023〕38号),为做好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根据该办法,临沂市授权临沂市农业农村局组建新型职业农民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负责副高级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工作,各县区分别组建各自的新型职业农民中、初级评委会。将督导各级评委会组建单位结合实际创新职称评审方式,可邀请办事公道、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的农民正高级农艺师、农民高级农艺师进入职称评审专家库,可综合采用材料审阅、面试答辩、业绩展示、现场考察等一种或多种方式对参评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进行综合评价,不断提升职称评价的科学性与针对性。

  持续提升新型职业农民职称服务质量。今年将继续积极为新型职业农民申报职称提供便利条件,鼓励各县区建立帮办代办制度,抽调专人集中受理申报材料,或通过预约上门服务等方式为农村实用人才提供帮办代办服务,提高职称申报服务便捷度。对于取得职称的新型职业农民,将做好《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待遇保障的十七条措施>的通知》(临人社发〔2023〕11号)、《关于印发<临沂市“新型职业农民贷”服务方案>的通知》(临人社发〔2024〕9号)等政策的贯彻落实,在项目安排、金融保险服务、用地用电保障、学习培训等方面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取得者的扶持力度,在全社会营造鼓励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参与职称申报评审的良好氛围。

责编:魏振彬
审签:邓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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