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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报储能 | 补偿标准为100元/千瓦!广东拟对独立储能电站进行电费补偿

2024-10-12 17:23   海报新闻

  四、考核机制。电力调度机构每月对独立储能电站开展一次调用测试(含现货市场优化出清结果达到申报最大出力值的情况),出力达到申报最大出力即认定本月合格。若当月最大出力测试结果未达到申报标准的则扣减当月补偿电费的10%;若连续两个月及以上未达到申报标准,则加重扣减补偿电费,扣减金额为当月补偿电费的10%与连续未达标月份数的乘积。独立储能电站应接受电网调度,对于不服从电网调度安排的,其当月最大出力值认定为0。后续视实际运行情况完善考核机制。

  五、电费补偿金额的支付。电网企业按月向独立储能电站支付电费补偿金额,支付资金由我省尖峰加价电费承担。电网企业应将电站名称、最大出力、支付金额等情况以及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我委。

  六、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暂定至2025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规定执行。

责编:李蕾
审签:何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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