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瞒报事故、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部公布5起安全生产举报案例

2024-10-09 12:13   海报新闻

  2024年8月,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接群众举报,反映唐山市某钢铁公司产能置换项目建设施工现场发生2起生产安全事故,该企业未依法上报,涉嫌事故瞒报。经查,2023年4月,该公司劳务分包公司1名工人在除尘管道顶部作业时坠落死亡;2023年5月,该公司劳务分包公司1名工人通过爬梯前往炼钢平台过程中坠落死亡。上述2起事故该企业均未向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举报属实。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瞒报事故行为,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办法(试行)》规定,唐山市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9月奖励举报人6万元。

  案例4:举报查处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

  2023年11月,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丰泽区某工贸企业在金属熔炼过程中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经核查,该企业存在办公室设置在浇筑跨的地坪区域内,铸造用压铸机的冷却水系统未设置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监测报警装置等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七条第(一)(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举报属实。丰泽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按照《丰泽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规定,丰泽区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4月奖励举报人6000元。

  案例5:举报查处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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