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瞒报事故、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部公布5起安全生产举报案例

2024-10-09 12:13   海报新闻

  2024年3月,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某物流公司在一废弃厂房内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经核查,该厂房内存放的无水乙腈、环氧漆、聚氨酯面漆、稀释剂、耐高温漆、不饱和聚酯树脂、聚氨酯固化剂等物品为危险化学品且该厂房不满足危险化学品储存条件,举报属实。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青白江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成都市青白江区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办法》规定,青白江区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7月奖励举报人13500元。

责编:姜雪颖
审签:魏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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