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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闯哀牢山保护区最高罚五千 专家解读:为何严禁擅自进入?

2024-10-11 20:48   央广网

  2024年10月6日,哀牢山自然保护区楚雄管护局发布的《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州辖区访客须知》文章称,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州辖区未开展参观、旅游活动项目,严禁擅自进入保护区开展各种徒步、健行、拓展运动、登山、探险、穿越、露营等活动。需进入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州辖区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的,应当事先向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管护局提出申请和活动方案,经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批准后,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自然保护区可以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自然保护区内保存完好的天然状态的生态系统以及珍稀、濒危动植物的集中分布地,应当划为核心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除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批准外,也不允许进入从事科学研究活动;核心区外围可以划定一定面积的缓冲区,只准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缓冲区外围划为实验区,可以进入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陈赛男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个人,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有权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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