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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闯哀牢山保护区最高罚五千 专家解读:为何严禁擅自进入?

2024-10-11 20:48   央广网

  陈赛男还表示,与一般景区相比,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承载着更大的生态环境功能价值,因此游客更应该负有生态环境保护义务。如果游客因个人行为造成保护区生态环境的破坏,还应该承担民事责任,可能被终身禁止进入相关区域进行旅游和活动。

  谁该承担擅入保护区的责任?

  近年来,溯溪、跳潭、瀑降、漂流等小众野外运动热度飙升,由于活动区域、形式的特殊性,此类户外活动往往具有较高风险,如果在没有充分准备、缺乏安全保护的情况下盲目“打卡”所谓网红线路,尤其是野生线路,容易酿成险情。

  2024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一则案例显示,2022年8月20日,江某卫及其妻徐某仙携家属一行多人至浙江省江山市某景区溯溪郊游,但未购买门票。活动中,徐某仙坠崖身亡,坠亡地点不在景区游览线路范围内。江某卫、徐某仙的亲属认为,江某卫、徐某仙一行在某旅游公司开发经营的景区开展户外活动,由于景区管理不善、设施常年失修、警示标志缺失,导致意外事故发生,且无法得到及时救治,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该旅游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徐某仙一行未购票私自进入景区,未与经营、管理事发景区的旅游公司形成旅游服务合同关系。从公安机关勘验记录以及现场查勘情况看,徐某仙的坠亡地点位于溪谷险要、人迹罕至之处,无可通行道路或野路,远离景区正常游览范围。旅游公司不存在景区设施维护不到位、未设立禁止区域等情形。溯溪系风险性较高的户外活动,活动参与者自身应当充分认识、预判并妥善管控风险。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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