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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变身网约车接单时出事故:保险公司拒赔,车主起诉被驳

2024-10-16 07:30   澎湃新闻

  私家车“变身”网约车,在接单过程中发生事故,车辆受损,保险公司以“改变使用性质,导致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为由拒赔,日前获得嘉兴市中院二审支持。

  2022年5月,赵某向某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机动车商业险,其中约定商业险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金额为9.09万元,车辆使用性质为家庭自用,如车辆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从而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应及时通知保险人。

  当年11月,赵某注册为网约车司机,此后多次使用案涉车辆接单。去年7月,赵某在驾驶该车接单过程中与其他车辆碰撞,自己和乘客受伤,车辆受损。联系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投保车辆属于私家车,非运营性质,而赵某开网约车的行为使车辆性质改变且未通知保险人,该事故不属于保险赔偿责任,拒绝赔偿。后赵某诉至南湖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这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的争议焦点有两个:原告是否改变车辆使用性质,导致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被告对免责事项是否尽到提示、明确说明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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