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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水资源税即将全面实施,覆盖31个省份!对水价有何影响?专家解读

2024-10-17 07:47   每日经济新闻

  10月15日,《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外发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与前两次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相比,《办法》适当扩大了地方税收管理权限,包括:新增了地方可以减征和免征的税收优惠政策;简化水资源税的税额标准,授权地方在确定具体税额时有更多调整空间;授权地方确定特定取用水的水资源税核定方法和计征方式等。

  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有关司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后,水资源税收入全部归属地方(原水资源费收入实行中央和地方1:9分成),适当增加地方自主财力。

  对特种取用水从高确定税额

  针对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的主要内容,上述有关司负责人表示,税额标准方面,水资源税根据水资源状况、取用水类型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实行差别税额。国家统一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资源税最低平均税额标准,具体适用税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比如四川、上海等13个省份地表水最低税额不得低于0.1元/立方米,而北京这一标准为1.6元/立方米。

  同时,要求对取用地下水、水资源严重短缺和超载地区取用水从高确定税额。

  税收优惠方面,对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等五种情形,免征水资源税;对超出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以及农村集中饮水工程取用水,授权地方减免水资源税;对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相关纳税人,减征水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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