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泰安住房公积金贷款!10月17日起执行
2024-10-17 08:55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泰公积金委字〔2024〕2号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各受托银行: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对我市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
一、取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套内面积不得超过144平方的限制。
二、购买高品质住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
三、本通知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解释,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7日起执行。
附件: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实施细则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
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