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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山区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政策的公告

2024-10-18 15:15   兰山市场监管

  电网企业应按照“能改尽改”的原则,对具备条件的充电设施加快改造,尽快实现向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直接供电。现有居民住宅小区尚未实现电网企业直接供电的,鼓励产权单位向电网企业整体移交供电设施,为电网企业向充电设施直接供电创造条件;2025年1月1日以后新建居民住宅小区的充电设施,原则上应当由电网企业直接供电,避免因转供推高充电成本

  五、依法加强监管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相关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自觉规范充电收费行为,共同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兰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7日
责编:李 静
审签:邓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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