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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通告

2024-10-20 17:09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在本通告发布后、移送立案侦查之前到人民法院积极履行义务且违法犯罪情节轻微的,人民法院可以不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罪行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主动投案并积极履行义务,人民检察院经审查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的,可以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在本通告发布后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在一审宣告判决前,履行全部或部分执行义务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五、教唆、帮助债务人实施规避执行、妨害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人民法院支持、鼓励对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犯罪的被执行人依法提出刑事自诉。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拒执犯罪自诉案件,积极争取相关机构为自诉人提供法律援助。

  七、广大群众尤其是申请执行人要坚决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举报违法犯罪人员并提供线索,支持和协助司法机关依法打击拒执犯罪活动,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司法机关将为举报人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临沂法院线索举报电话:

  1、市 法 院 0539-8128361

  2、兰山法院 0539-8323152

  3、罗庄法院 0539_8270758

  4、河东法院 0539-8089703

  5、郯城法院 0539-7156110

  6、兰陵法院 0539-5537059

  7、沂水法院 0539-2232879

  8、沂南法院 0539-3229501

  9、平邑法院 0539-4292989

  10、费县法院 0539-5790180

  11、蒙阴法院 0539-5257035

  12、莒南法院 0539-7398963

  13、临沭法院 0539-6200100

  14、高新法院 0539-2658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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