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临沂中心城区“卖旧买新”购房补贴实施细则发布

2024-10-21 17:23   大众网

  申请人应于所购商品住房签约备案3个月内,提交“卖旧买新”购房补贴申请。超过规定期限的,视同放弃补贴申领资格,不再受理。

  (二)受理

  受理窗口位置: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25窗口(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咨询电话:0539-7673693。

  (三)审核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查询出售住房的不动产转移登记情况,对转移登记时间进行确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查询新购商品住房的网签备案情况,对网签备案时间进行确认,并结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对补贴资格进行审查。

  (四)公示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天。

  (五)发放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市财政局将资金拨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兑付。购房人获得补贴后,不论因何原因退房的,应缴回相应的补贴资金。

  识别上方二维码后

  点击右下角箭头

  即可下载《临沂中心城区“卖旧买新”购房补贴申请表》

责编:魏振彬
审签:邓梦娇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