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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废城市”建设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山东等6省将“无废城市”建设写入地方性法规

2024-10-22 13:52   海报新闻

  各地不断健全“无废城市”建设的制度体系,已经完成了400余项制度制修订。上海市率先颁布了“无废城市”建设条例,山东等6个省份将“无废城市”建设写入了地方性法规。江苏省等出台了省级“无废城市”建设的奖励办法。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提供“无废城市”建设融资支持,2023年投放到“无废城市”建设方面的资金超过了500亿元,北京银行今年发布了全国首个“无废贷”产品。

  在源头减量方面,2023年,在113个城市中,除4个直辖市外,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的109个地级城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平均为2.03吨/万元,较2020年下降了6.8%。在资源化利用方面,贵州形成了磷石膏建材利用、生态修复等消纳途径,综合利用率达到了91.8%。重庆市利用建筑弃土回用回填,完成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面积达到了241公顷。江苏推进28家化工园区开展“无废园区”建设,从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共同发力,今年上半年园区危废的填埋率降低了29.6%,省外转移率下降了24.6%。嘉兴推出了一键预约上门服务的“嘉家收”模式,实现再生资源的全品类兜底回收。

  郭伊均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通过发布“无废城市”建设进展评价办法,引导参与城市和地区在实施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具体工程项目建设上下功夫,切实解决工业、生活、建筑和农业等领域的固体废物实际问题,推进“无废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并从“建设”向“建成”过渡,将“无废”理念和行动转化为生态环境“无废”的现实图景。

责编:姜雪颖
审签:魏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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