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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换新补贴来了!临沂7部门最新通知

2024-10-23 16:33   临沂商务

  (二)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真实、有效、清晰、完整,符合本细则补贴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符合本细则补贴条件的,由市商务局通过信息平台反馈等方式将补正信息按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应按要求于公告截止日期前通过原渠道补正并提交有关信息,逾期不予受理,补贴不予发放。申请人如出现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等特殊情况,需提交相关补充材料的,以市商务局要求为准。

  (三)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按职责对补贴申请信息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信息推送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初审信息进行复核后反馈本市,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由市商务局直接支付到最终收款人。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每月汇总一次补贴发放信息及金额,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五、补贴资金管理

  市商务局要充分用好中央和省级补贴资金额度,加快补贴信息审核和资金发放。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于2025年1月31日前,将政策实施期间的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和资金清算建议等报送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

  六、监督管理要求

  (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会同市公安局、市税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对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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